关于印发《2021年沙沟回族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沙沟回族乡    作者:沙沟回族乡    日期:2021-11-22

2021年沙沟回族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实施方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效促进全乡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根据《2021年海东市平安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民领办字2021〕5号),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树立鲜明工作导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机制,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提升创建效能,进一步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成果,推动我乡新时代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民族团结。立足“各民族一家亲理念”,引导全乡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共享和谐,协调处理好各方利益,不断巩固和发展全乡民族大团结,齐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以人为。把创建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放在民生福祉上来,以民生领域为重点,不断提高各群众的幸福指数。

(三)坚持齐抓共进。把创建工作与乡中心工作结合起米,以工作促创建,以创建推工作,构建齐抓共进的良好格局。

(四)坚持全民参与。创建工作要面向群众,以优化环境,共促发展为目的,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一是紧密结合在全党开展的党史教育活动,精心组织开展“美丽小庭院”、“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凝聚人心,弘扬新风。二是坚持不懈地对干部职工及群众进行反分裂、反暴恐、反邪教警示教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严守政治规矩。在干部职工中全面开展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和历史观教育,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勇于同分裂国家和破坏社会稳定的言行作斗争。三是坚持把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纳入乡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干部职工学习的必修内容。要充分发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作用,组织开展送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村入户”活动,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四是结合创建“十进”活动,进一步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乡村,突出干部、青少年、知识分子、信教群众等群体教育,加大对民族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的普及力度,全乡实现全覆盖、无盲区。五是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元素植入嵌入融入各类群众性活动中,开展大众化、人文化、群众化的创建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切身体会党的系列富民政策带来的好处,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强化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继续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提升宣传效果。

(二)大力提升社会治理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

1.创新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基层民主议事协商制度,健全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健全法制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推广借鉴“班玛经验”和玉树“强村带村”治理经验。

2.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一是做好宗教人员党史、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培训,强化正面引导教育。继续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寺院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守法持戒。二是持续开展“马有德偏激观点”宗教势力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打击利用宗教敛财行为。  

(三)进一步深化创建“三进”活动。

1.创建“三进”活动内容和形式。积极探索更加贴近群众、吸引群众、体现特色的活动载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家庭、进村、进寺院活动。丰富内容和形式,突出地域特色、文化特色、民族特色和行业特色,在各行业各领域精心打造大众化人文化实体化的创建品牌。

2.扎实推进创建示范单位建设。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积极申报树尔湾村窑洞上清真为海东市创建和谐寺院先进集体、申报树尔湾村为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沙沟乡人民政府为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完成沙沟村清真中寺民族团结示范点建设。

3.开展各类民族融合活动。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民族文艺汇演、开展“立秋会”民族射箭比赛。

(四)全力对标对表,查漏补缺。

1.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乡镇测评具体指标要求,做好 2019年至2020 年档案资料规范整理工作。

2.持续深化宣传教育引导。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构建课堂教育、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把民族理论政策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计划,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以“9月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宣传举措,切实增强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意识,引导干部群众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上来。

3.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把加快少数民族群众脱贫奔

小康步伐和推动少数民族加快发展纳入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考量,统筹安排。以推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为宗旨,加强少数民族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少数民族各村公共服务水平,增进少数民族群众民生福祉,让各民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提倡和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促进各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提倡文明现代生活方式,追求现代文明生活,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民族进步。强化群众日常行为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团体章程,营造自觉遵法守法、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维护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交流活动,积极开展“心连心”、“一家亲”等多种形式的民族联谊活动,促进各族干部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4.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把握重点,全面推进,努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开展 3月矛盾纠纷排查和维稳相关工作,完善各项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准确掌握动向,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继续推进法律“八进”普法工作,建立健全宗教教职人员法律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懂法守法意识,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提升伊斯兰教依法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伊斯兰教事务管理若干意见》精神,认真解决宗教人员管理“软松散”问题,严格实行开学阿甸聘任制度。实行宗教教职人员退出机制,推进全宗教教职人员“双证”管理。认真落实《海东市进一步加强朝靓管理服务工作30条措施》,继续做好有计划有组织年度朝觀工作。优化拉干寺藏传佛教寺院的规范管理,完善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寺院制度。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做好关闭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和暂停群众性宗教活动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把创建责任抓在手上,把创建任务扛在肩上,结合自身实际,将创建工作和本部门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严格按照区创建工作要求,不断突出创建工作主题,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提升创建水平。

(三)加强分工协作。各部门要牢牢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分工负责又相互补位,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目标,在做好本村本部门工作的基础上,强化相互学习,集思广益,通力协作,遇到问题、困难时合力攻坚,不断拍动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做好信息报送。深入挖掘有域特色和部门特点信息,及时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撰写专题总结材料或形成信息报送创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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