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扶局〔2018〕52号
海东市平安区扶贫开发局
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家庭大学生和中高等
职校生助学补助工作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做好2018年度“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和中、高等职业助学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1.2017年底尚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2018年秋季新考入和已在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以及中、高等职业学校学生。
2.2016年、2017年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户中,2018年秋季新考入和已在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以及中、高等职业学校学生。
二、补助标准
就读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生每生补助6000元、专科生每生补助5000元、少数民族预科生每生补助4000元(如次年转入本科,次年按本科生标准补助);就读于中、高等职业学校的中、高等职校生每生补助3000元。
三、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为2018年8月8日至10月10日,11月15日前完成当期审核工作,于资金到位1个月内完成补助发放工作。
四、补助资金申领发放程序
个人申请。为进一步简化受助学生申报流程,全省统一使用 “雨露百事通(手机APP)”进行申报,不接受纸质申报。
公示公告。各乡镇对通过审查确认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学生户籍所在的行政村进行7天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的姓名、录取学校、接受高等教育的类别、户主姓名、家庭住址、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标准、监督电话。
完善资料。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受助人员花名册(附件1)、公示公告的学生名单、学籍证明、公示图片等材料及时存档并上报区扶贫开发局。
五、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资金发放。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一折通)发放到户,严禁发放现金。
六、工作要求
1.2018年“雨露计划”贫困大学生和中、高等职校生助学补助申报人员,申报期间均需上传由本人就读院校开具的《青海省2018年精准扶贫(贫困大学生和中高等职校生助学补助)学籍证明》(附件2)。学籍证明模板由申报学员通过省扶贫开发局官网(http//www.qhfpj.gov.cn)“资料下载中心”下载。
2.各乡镇要主动与教育部门沟通,加强与有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中、高等职业院校的联系,并充分利用青海省联通公司等第三方平台,将“雨露计划”贫困大学生和中、高等职校生助学补助政策宣传到位,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3.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并做好2018年“雨露计划”贫困大学生和中、高等职校生助学补助申报审核工作。要严格办理程序和条件,对2014年、2015年已脱贫人口和全国 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不享受贫困家庭大学生和中、高等职校生助学补助政策。
4.各乡镇要认真总结“雨露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和中、高等职校生助学补助工作情况,将工作开展情况和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于2019年2月10日前报区扶贫开发局。
附件:1.平安区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和中、高等职校生助学补助补助花名册
2.青海省2018年精准扶贫(贫困大学生和中高等职校生助学补助)学籍证明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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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平安区扶贫开发局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