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平安区消费扶贫三年行动方案
来源:扶贫局    作者:扶贫局    日期:2021-03-24

海东市平安区消费扶贫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等7部委《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消费扶贫工作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消费扶贫工作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要切实解决扶贫农牧产品滞销问题,组织好产销对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题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消费扶贫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续中心工作,是提升产业扶贫成效的新引擎,是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的新平台,是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的新举措,也是推进我区“一优两高”战略的新动能,实现农村牧区产业兴旺、对接乡振兴战略和贫困地区劳动力稳就业、保增收目标的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消费扶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党中央和省、市的安排部署,推进我区费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切实解决扶贫产业组织化程度低、产品附加值不高、产品知名度不广、群众增产不增收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拓宽我区特色农畜产品销售渠道,实现“优质优价”,努力将消费扶贫打造成为产业扶贫的升级版和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抓手。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府强化政策支持,平台建设支持,渠道拓展支持,营造消费扶贫环境。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消费扶贫,构建可持续产销关系。

2.部门联动,合推进。充分发挥党政军企各部门职能优势,整合各单位消费扶贫资源,合力推进消费扶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广泛宣传,社会参与。充分运用各种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推介受援地区扶贫产品资源,加快提升品牌效应和市场知名度,推动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

4.注重带贫,严格监督。完善参与消费扶贫各类企业和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各部门强化扶贫企业合法诚信经营、扶贫产品质量和价格、带贫成效等监督检查。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消费扶贫行动,使我区扶贫产品知名度进一步提升,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展,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参与扶贫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三年内力争实现扶贫产品销售额100亿元。其中,2020年实现销售额30亿元,2021年实现销售额35亿元,2022年实现销售额35亿元。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扶贫产品认定。扶贫产品是贫困地区生产的具有带贫、益贫效应的产品。扶贫产品认定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自愿申请”的原则,按照“市场主体申请、县级扶贫部门初审、市(州)省逐级复审,国家审定公示”的流程进行认定,公示核准后纳入《全国扶贫产品目录》。各级扶贫部门要全面掌握本地区扶贫产品存量,按照规定的流程,积极推进扶贫产品认定工作,做到“应认尽认”。扶贫产品认定结果及过程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局、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二)推进预算单位采购。充分运用政府采购这一财政调控手段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畜产品,引导全省预算单位通过“832”和“青品汇”扶贫产品销售平台积极采购扶贫产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扶贫开发局、区供销联社)

(三)推动国税总局定点帮扶、东西部协作建立消费扶贫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国税总局定点扶、东西部协作优势资源,将消费扶贫纳入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政策框架,积极对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无锡市惠山区及各帮扶单位与受援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消费扶贫协作关系,依托东部消费市场优势和便捷的销售网络,搭建农畜产品展销平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中结对帮扶地区分别建立1至2个农特产品展示区或直销门店。(责任单位:区扶贫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推进“三专一平台”建设。“三专”即消费扶贫专馆、专柜、专区,“一平台”是指全国社会扶贫网。积极搭建特色产品展销平台,打造特色品牌,建设消费扶贫线上线下销售基地,保障市场供给,实现产销双赢,建立扶贫产品展销专区,销售扶贫产品。开展消费扶贫创新试点工作,选取人流量大、人口密集火车站、商场、学校、医院、超市等室内场地布放扶贫产品专柜。(责任单位:区扶贫局、区工业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富硒委,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大力打造我区富硒产品品牌。大力实施青海特色优势扶贫产品品牌培育行动和标准化建设,打造绿色健康扶贫产品,增加附加值、加大对我区特色农畜扶贫产品品牌的展示和推介力度,提升品牌价值和知名度。通过网红带货,参加省内外农畜产品展销会、设立专营店、专柜等线上线下销售方式,持续推动我区富硒猪肉、牛羊肉、富硒中药材、大麦茶、富硒果蔬、富硒鸡蛋、苦荞茶、金丝皇菊销售,打造特色富硒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区扶贫局、区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区工业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富硒委,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推进电商平台建设,推动扶贫产品线上线下同步销售。充分利用好现有电商扶贫平台,积极搭建扶贫产品线上线下营销平台。线上。有效利用消费扶贫网、“扶贫832平台”销售平合,聚焦猪肉、牛羊肉、马铃薯、苦荞茶、金丝皇菊、富硒果蔬、中药材、大麦茶及民族手工艺品8大富硒特色扶贫产品,指导上线销售。依托“青品汇”等电商平台通过网红带货、电商销售等形式。线下。在车站、超市等人员密集地区投放消费扶贫扶贫产品专柜。积极参与“全国消费扶贫产销对接会一青海产品销售”活动,进一步提升平安扶贫产品知名度,拓展销售渠道,增加销售额。(责任单位:区工业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扶贫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联社、区富硒委,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推进生产企业自销。充分调动扶贫产品生产企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利用现有营销渠道,创新营销模式,提高销售业绩。同时,加大对生产经营者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扶贫企业的营销能力。(责任单位:区工业商务局、区供销联社,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八)推动旅游带动促销。充分挖局我区文化旅游资源,鼓励开发特色文创产品,打造新民俗、延伸产业链,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在区内著名旅游景区设立旅游消费扶贫专区,精心打造一批具有平安特色的农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等旅游消费扶贫产品。努力扩大扶贫产品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九)推动开展各类展销活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每年9月份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充分借助“青治会”、农产品推介会等平台,开设“消费扶贫产品专区”,积极组织扶贫产品生产企业参加内外各类农畜产品展销会。(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扶贫开发局,并成立消费扶贫专班,协调指导各部门开展消费扶贫工作。成立机构,明确责任人配强工作力量,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扶贫开发局)

(二)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根据国家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每年从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中按一定比例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消费扶贫工作。(责任单位: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扶贫开发局,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三)加快物流体系建设。依托国内著名物流企业在西宁建立消费扶贫物流配送中心。加大区内物流网点及配送建设,网点覆盖到乡、村。加强扶贫产品仓储建设,力争在我区建立1个扶贫产品仓储库。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的覆盖面。(责任单位:区工业商务局,区供销联社,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消费扶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广泛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平台宣传报道消费扶贫的重要意义和生动事例,营造浓厚的消费扶贫氛围,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

 

 

海东市平安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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