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总结的报告
来源:扶贫局    作者:扶贫局    日期:2020-09-29

 

 

 

 

 

 

 

 

平扶党组202011

 

关于上报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总结的报告

 

区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我局严格按照区委《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平安区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平发20208)要求,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自脱贫攻坚中央巡视回头看及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大的政治任务,高密度部署,高强度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召开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统一全局领导干部高位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思想共识。为切实加强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和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决策和调度指挥。

(二)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召开座谈会、集体学习会、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切实扩大学习覆盖面,广大干部的政治责任、工作责任显著增强。

二、对标整改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认领反馈问题19条,目前均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

1.不按规定招投标。

整改情况加强了对招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全体干部会议上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强化领导干部相关知识水平。加强对扶贫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力度,积极参加区交通、水务等部门扶贫项目的招投标仪式。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大额提现,集中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由区政府研究安排的规定,按照区政府常务会议安排,及时完成资金拨付,严防资金趴帐、滞留,目前全区扶贫资金到位8100万元。目前已拨付4662.48万元,主要用于光伏扶贫、有机肥加工、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道路整治等项目,申请使用45.8万元,用于巴藏沟乡藏兔养殖、石灰窑乡集中安置点农户电缆更换,待政府研究通过后即可拨付。同时,严格财经纪律,严禁大额提现,所有资金使用均通过转账,并对下乡、出差人员及时报销差旅费,今年来,未发生大额提现、集中报销差旅费现象二是配合纪委、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了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检查,对2019年以来的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财务培训班,提高工作能力。

3.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局务会议制度,完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增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四重一大事项交由局务会议和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等;重大项目:光伏扶贫项目、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农村道路整治项目、安置区村史馆建设、粪污处理等;重大事件:疫情防控工作;大额项目资金使用:2020年中央扶贫资金、区级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等,都由集体领导提出意见、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挥支部成员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中的作用,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4.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整改督查工作不到位。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弱化,各相关部门、单位把整改工作当做一般性工作来对待,没有形成齐心协力抓整改的浓厚氛围。

整改情况进一步确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主动接受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门的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巡视整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始终将巡视整改工作与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促。主动接受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门的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巡视整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始终将巡视整改工作与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促415日、416日分别接受了省纪委对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委巡视海东市反馈的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5.成果运用不实,巩固整改成效不到位。

整改情况:召开局务会议和全体干部会议,审议、宣读了整改工作方案,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明确的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任务、责任到人,明确了整改时限要求。对照反馈的19条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制定了21条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制度建设年”相关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类常态化制度,对不适应、不规范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6.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在学深悟透做实上有差距。

整改情况抓紧、抓实、抓好学习教育分别制定党员、干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落实领导干部讲党课、讲业务制度,前两个季度制定理论学习篇目23篇。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各项方针政策。全体干部职工按时完成万人在线”“青海网络干部学院”“法宣在线学习培训,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同步进行,开展好每周五集体学习,利用好学习强国进行自主学习。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2018年全区34个直属部门党组中,只有4个部门以党组名义报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整改情况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工作列入《2020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学习了《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制定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大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引导。

8.基层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农村党组织薄弱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定期召开党组、党支部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及业务工作。加强党员干部培训,制定《党员干部培训方案》,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担当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伍教育培训力度,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干部轮训方案》,计划举办培训班8期,切实抓好2019年以来新上任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和新调整的村“两委”成员“三类人员”的轮训工作,优化基层党组织能力水平。同时,切实落实帮扶责任,从资金投入、项目支持、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对联姻支部的帮扶,切实提升联姻村生产水平,筑牢党建基础,扎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此外,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班子成员各司其职,推进党建工作落实。

9.平安区农村村集体经济普遍比较薄弱。“两委”班子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上办法不多、思路不宽,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单一,全区111个村中有92个村以入股分红、流转土地等形式实现集体经济“破零”。

整改情况:积极配合区委组织部,引导各村因地制宜,合理使用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破零”的资金支持。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拓宽视野,深入思考,指导“村两委”发展适合本村的产业。截至目前,2018年投入村集体经济2680万元的67个非贫困村中,入股分红25个村,兴办实体3个村,发展物业39个村;2019年投入村集体经济3960万元的66个非贫困村中,入股分红36个村,兴办实体20个村,发展物业10个村。44个贫困村将2200万元投入到光伏扶贫项目中,目前各村已收到分红3万元。

10.党的意识不强,部分机关职能部门存在以政代党、党政不分问题。抽查10个区直部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时,区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6个部门以行政会议、行政文件安排部署主题教育工作。

整改措施: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通过学习党章党规,进一步提升党的意识,对主题教育安排部署进行了严格自查,我局主题教育各类安排部署均由党组织安排。同时,以主题教育为延伸,举一反三,严查各类学习教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具体工作落实中,注重学习传达及相关活动开展情况,严禁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讲话落实讲话的现象发生。目前,经局务会、党组会、全体干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均得到了工作落实。

11.基层党建考核工作不科学,存在以党务代替党建的倾向。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组书记“第一责任”,党员干部“基本责任”,将党建工作作为党员干部年底考核评优的重要条件,切实提高做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党建、业务工作两手抓,同时,增强政治纪律,制定党员干部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定期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各项政策法规,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

12.政治站位不够高,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思想上不够重视,作风建设仍不扎实、不严格,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及时。

整改情况:继续深入开展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排查整改本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控制会议、发文数量,落实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强化以案促改,认真学习区纪委各类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的通报,切实提高对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党和行动自觉。并与党员干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确保作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1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到位。目前仍有95个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1363名临聘人员未参加社会保险,已欠缴相关费用2912万元,与《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不符,职工有意见。

整改情况:全面排查单位临聘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我局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均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

14.财务管理仍不严格,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开展全面自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严把财务程序,切实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要求财务人员对于不合理、不规范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规定标准。严格执行采购备案管理,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通过清理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存放管理。同时,组织财务人员积极参加了区财政局举办的财务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

15.机关工作作风不严谨,甚至弄虚作假。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平发〔201912号)要求,对照公文管理、《中国共产党党组条例》、财经纪律三个方面,深入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公文处理还不够规范、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等问题进行了深刻整改。加强公文管理人员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举办的公文培训班。同时,召开会议,对“抓执行、促落实”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行动方案,狠抓工作落实。

16.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地不实,压力传导力度不够,日常监督缺位。部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意识不强,重大工程项目和资金使用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分析研究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大事宜,组织对党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学习、讨论。党组书记在33日二届纪委5次全会上提交了2019年度述责述纪述廉报告。制定党员干部谈话制度,定期与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与党员干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确保党风廉政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强化民主集中制建设,“四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务会、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并配合审计、财政、发改等部门对扶贫领域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17.部分基层党组织执行处分决定不严肃。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于20191121日出具《关于取消马海成同志2017年脱贫攻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决定》(平发〔201911号),收回已发放的1000元个人奖金(资金退还至扶贫局账户),并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督促各推荐单位严把推荐审核关,强化与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核查力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8.建设项目监管缺失,违纪违规突出问题依然较多。

整改情况:配合纪委、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了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检查,对2019年以来的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

19.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加大对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各项关节的监督管理,紧盯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资金流转等关键环节,加强对扶贫项目招投标情况的排查力度,严查“应招未招”或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等问题。今年来,我局无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三、工作成效

(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充分利用各类学习平台,将整改工作融合到领导干部日常工作学习中,从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提高个人道德水准等方面出发,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

(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在问题整改工作中,领导颁布讲求实效,将作风转变体现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之中,克服了消极畏难情绪,服从服务大局,相互沟通,相互支持,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整改,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效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保持工作劲头,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相结合,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一)坚持提升思想认识。把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学习活动,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巡视整改工作落实上下功夫,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全力巩固整改成果以反馈问题为导向,从推动问题整改工作着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特别是对一些长期存在的顽疾,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努力从体制机制上、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切实扩大整改成效。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补短板,以整改促提升,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的强大动力。

 

 

 

海东市平安区扶贫开发局党组

2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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