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平安区民政局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本单位情况分析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底,民政局在职干部职工27人(另有编外人员2名),行政人员8人,参公2人,事业人员17人,较上年减少1人。下属救助站、福利中心、低收入经济核对中心、老龄委(参公单位)等4个单位,主要负责全区民政工作。
二、主要职能职责
1、研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民政工作方针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民政信息宣传、政策研究和全区民政行政执法检查。
2、负责核查、上报遭受自然灾害的情况,组织开展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主管全区农村五保户的五保供给和敬老院的建设、管理工作。
3、建立并实施全区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家庭因病、因灾等因素致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社会救助等工作。
4、承担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委会、居委会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承担居委会、村委会的设立和调整工作,负责社区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殡葬管理;指导殡葬工作。
5、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和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会团体活动,查处社团组织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7、负责区界的勘察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区地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
8、负责全区社会福利设施和城市社会孤老、孤残、孤儿的管理;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审报、管理和年检工作。
9、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使用本级福利资金。
10、负责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12、主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13、负责民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管理和使用。
1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工作成效
1、着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民生基本保障
(1)城乡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加强低保和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截止11月底,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69户294人,农村低保对象566户1305人,发放保障资金705.52万元,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27.44万元,取暖补助59.72万元,价格补贴15.75万元,电价补贴3.33万元。城乡低保标准较去年提高10%,其中城市低保由2018年的488元提高到2019年的568元,比上年同期每人每月提高了80元;农村低保由2018年的3700元提高到2019年的4300元,比上年同期每人每年提高了600元。
(2)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和社会救助工作,根据省民政厅、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青海省脱贫攻坚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低保兜底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与区扶贫局加强衔接,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对全区各乡镇现有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走访入户调查,重点对纳入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户是否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等情况进行了逐人逐户走访摸底排查,并逐户进行登记。共走访排查549户1373人,其中低保户中建档立卡户900人。2019年全区共有209户599人农村人口提出低保申请,其中将符合条件的125户288人纳入了低保范围,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84户311人。共有55户104人提出城市低保申请,其中将符合条件的40户76人纳入了低保范围,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67户130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3)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建立全面覆盖全区贫困人口的临时救助制度,认真开展“救急难”工作,2019年共受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3229人(次),共为全区2119户6938人因病、因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办结率90%以上,发放救助金890.48万元,较好的解决了城乡居民临时性、紧迫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同时,对全区196人特困供养对象(其中集中供养58人,分散供养138人)发放生活补助金216.72万元,护理补贴18.76万元,取暖补助16.14万元,丧葬费5.12万元,价格补贴4.38万元,电价补贴8.7万元。
(4)全面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
2018年12月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向各乡镇派遣服务人员22名,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入户调查、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一门受理”系统信息录入、档案资料整理等事务性工作,乡镇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得到明显加强,民政工作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显著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有效防止了“人情保”、“ 关系保”、“漏保”、“错保”、“优亲厚友”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为推动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5)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及医养结合改革试点工作,
我区被市政府确定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区以来,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创新服务、务求实效,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省市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老年人的一致好评。目前,全区共有2063名城乡老人得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占60岁以上老年人总数的15.4%,养老服务员81人,人均服务对象25人。2063名服务对象中A1类25人,A2类171人,A3类892人,B类975人。其中A1类服务标准750元/人/月,A2类450元/人/月,A3类300元/人/月,B类100元/人/月。今年截至目前,累计为2063名老人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服务4.5万次,支付服务费314.11万元。积极开展老年人维权活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共办理老年证411个,为全区100名老人发放了无障碍器械。
(6)完善基层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提高村儿童主任和城乡、社区儿童福利工作督导员的专业工作能力。
为强化监督主体责任,切实保护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和合法权益,今年我局组织全区119名乡镇儿童事务督导员和村儿童主任举办儿童权益保障培训班。为全区132名困境儿童、32名孤儿、1名特殊病患儿发放生活补助51.42万元,将5名年满18岁考入大学的孤儿纳入特困供养范围,保障他们在校期间的生活问题,有力促进我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7)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今年我局完成了全区3110名困难家庭的残疾人“两补”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全年共为3188名残疾人发放 “两补”资金662.61万元。
(8)继续开展农房保险试点工作,农房保险试点工作,2019年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落实农房保险承接商,共参保6739户,其中四类对象2850户,支付参保金16.9万元。
2、着力优化社会专项事务,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能力
(1)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管理监督工作。加强民间组织监管,规范民间组织章程。按照社会组织登记要求,严把登记审批关。2019年登记社会团体12个(其中社会服务机构4个,社会团体8个),撤销社会团体3个。年初会同教育部门对校外辅导机构进行了摸排整改,十月会同组织部门对全区的社会组织工作开展及党建情况进行了调查,更换行业协会法人18名。
(2)认真开展区划地名工作。完成了撤镇设立街道和村改居工作总体方案的上报工作。完成了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图录典志成果转化正在进行。认真推进地名规范化建设,会同西宁市民政局、海东市民政局协商制定了《海东市与西宁市平安和谐边界创建协议》及《海东市与西宁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为巩固两市勘界成果,切实维护好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打下坚实基础。为各乡镇投资120万元制作了智慧路牌和门牌。完成了20个新建小区门(楼)牌号备案及编制工作,发放大门牌20个、中门牌500个、楼牌17个、单元牌31个、户室牌4224个。
(3)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落实惠民殡葬改革政策,完成“三沿五区”和南北山绿化内的墓地整治5216处,完成率为96.21%,墓碑整治10031块,完成率为94.14%,拔除石柱9419根,完成率为92.61%,清理空茔234个,完成率为88.64%,大改小卧式石碑1442块。目前共验收合格的竖改平、大改小石碑9033块,发放补助资金451.65万元,占应发资金的90.3%,并与坟主签订了不再重新立碑立柱的承诺书。
(4)积极开展婚姻登记进大厅活动,全年完成结婚登记1026对、补办结婚448对、补办离婚10对、离婚登记263对、查档案86件。
(5)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立了民政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信用体系工作,不断推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金、残疾人“两补”金、高龄补贴、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等项工作中实施信用承诺制。对2019年开展的行政给付和行政许可内容即时录入,工作量和任务为全区之最。截止目前,共完成相关项目数据录入50224条,名列全区第一。
(6)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通过开展“送流浪孩子回家”、“寒冬送温暖”等专项行动,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0人次,发放救助金11510元。
(7)做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截止目前,全年共计销售“即开型”彩票126.5万元,电脑票2650.75万元。
3、着力加强基层民主政治,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相关线索,我局及时查处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对村级事务的民主监督,民主评议管理工作,推动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性、协同性。配合区委组织部实施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创城工作指导社区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4、深入贯彻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1)按要求完成行业部门精准扶贫工作,将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依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2)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深挖原因,逐条逐项指定整改措施,深化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指导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完善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创新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办法,实现了公平正义。
(3)组织党员干部多次深入帮扶联系村堂寺尔开展宣传学习活动,组织村干部群众集中宣传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有关脱贫攻坚的政策知识共4场10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60份。
(4)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开展走访调研活动4次、联点帮扶活动5次,全年为堂寺尔等村贫困群众开展捐赠面粉、米、衣服、鞋、毛毡和资金等帮扶活动5次以上,截止目前,通过党员干部“结对认亲”帮扶活动,我局共发放的慰问品和帮扶资金折价约4.2万元。
5、其他工作
(1)完成旧城改造征迁情况。2019年完成了小南山片区272户的旧城改造征迁工作,发放拆迁补偿资金1.45亿元。
(2)及时解决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答复办理3件。做好单位内部、殡仪馆、福利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了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区政协委员提案对平安区平安镇马驿新村门牌号进行了普查,并完成了380个马驿新村门牌的制作及发放工作。
(3)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及时答复群众诉求,无上访积案,也无进京、赴省上访人员,对有苗头的矛盾及时进行了化解,及时支付了项目实施单位农民工资。
(4)认真落实保密工作;依法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干部职工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负责制度,对指定电脑设备确定专人负责,定期开展干部职工保密形势、法律法规等的学习。
(5)做好民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工作,2019年争取省级救灾资金450万元,为8个乡镇3750多户受灾困难群众发放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380万元,发放救灾面粉2.5万公斤,大米0.8万公斤、发放棉被320床,救灾帐篷12顶,棉衣裤160套,棉大衣320件,棉鞋170双,棉衣141件,床单被套73套。举办防灾减灾宣传活动3次,发放灾害应急宣传资料1500多份。
(6)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养老机构、福利院、救灾中心等地的消防安全检查,在福利院等机构设立微型消防站,定期开展消防演练,保证特殊群体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7)做好“厕所革命”工作,年内完成4所。
(8)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全年共办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3171户8760人,其中:低保对象1319户3411人、特困供养344户355人、临时救助1403户4626人、其他救助115户368人。城乡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率达到了100%。
(9)项目工作。今年我局项目建设共有6项,(1)平安区健康养老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为区政府2016年招商引资项目,总投资为1.6亿元,总占地面积70亩,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该项目已于2017年5月3日正式开工,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8000万元,所有建筑全部封顶。今年计划完成投资8000万元,进行内部装修及设备安装,该项目现已进入国家项目库。(2)古城老年人养护院项目总投资421万元,目前,该项目已与有关部门联系办理验收手续;(3)平安区殡葬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为560万元,建设规模为2000平方米。该项目主体施工完成,已进入室内外粉刷,争取12月底完工;(4)平安区骨灰堂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80万元,区级自筹420万元,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目前该项目初设已完成,正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5)平安区社会福利中心购置改造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90万元,区级自筹10万元,目前已完工;(6)平安区乐都路日间照料中心购置改造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0万元,区级自筹30万元,目前已完工;我局配合实施的项目有1个,2018年新建农村社区投资40万元,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将40万元统筹到新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中,该项目由新农办具体负责实施。所有项目均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等四制制度,各项制度档案资料齐全,资金规范使用,多次通过了项目检查、督查。
四、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区财政下达我局预算指标数为人员支出393.8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354.08万元,各项专项补助资金3626.33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41.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67.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区财政增加了对我局预算综合绩效及民政各项项目等工作的补助经费。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9年我局上年结余资金3904.8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3896.74万元,基本支出结转8.1万元)。2019年全年总收入为7554.4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73.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09万元,其他收入40.51万元。
支出情况:我局本年总支出为770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57万元;项目支出7036.08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严格把关,本着从严管理、勤俭节约的原则,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强化三公经费审批制度,加强公费接待部门和公务用车的管理。全年共发生三公经费4.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4.67万元,均控制在2019年度三公经费执行指标范围内。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9年底资金结余3753.64万元(其中2019年下达实施的项目支出结转3753.52万元,基本支出结转0.12万元),银行存款20.97万元(全部存于中国银行),财政应返还额度3406.3万元,应收账款0.08万(福利中心预付的电费),其他应收款355.69万元,应付职工薪酬28.88万元,其他应付款60.5万元,应缴财政款0.06万元(银行存款利息)。
五、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9年底单位资产总值为7314.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83.03元,固定资产3531.14万元,负债89.45万元。
六、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及新行政会计准则和新事业会计准则要求,由局财务室统一进行财务核算,实行报账制,并根据区财政要求,建立健全的会计电算化账务处理系统,大大加快财务工作的效率,减轻了财务工作量,真实准确地提供会计信息,如实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了各项资金的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现象,确保各项民政工作的圆满完成。
年底,我局领导对本年度的部门财务决算报表的上报工作非常重视,要求财务人员必须本着认真严谨的态度,进行仔细地编报和审核和上报工作。
海东市平安区民政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