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关于进一步鼓励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通知
政策文号:〔〕号    单位:    日期:2007-06-27
发放标准
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每人350元,实际发放以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拨款分配。)
发放对象
已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保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
领取方式
通过银行发放
申请条件及流程

个人申请,村委会核实、乡镇审核,卫健局发放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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